为规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部(以下简称:学部)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管理,活跃学术氛围,鼓励研究生追踪科学前沿,激发创新思维,提高学术水平,根据《齐鲁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》和学部《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》《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《研究生综合评价量化办法》相关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本规定所指研究生包括51大神吃瓜在线观看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。所指学术交流活动主要包括学部及各团队组织并纳入“云枢讲坛”的学术论坛、学术讲座、学术会议等;同时,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国际、国内高水平学术活动。
二、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是学术研究的必要过程,也是《培养方案》的必修环节。研究生应积极、主动地参加本学科及专业密切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。
三、按照《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要求,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5次,主讲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。按照《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要求,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,主讲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。按照《研究生综合评价量化办法》等要求,研究生每学年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。以上为最低要求,鼓励导师和研究生自我提高标准;学部要求的具有重大积极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参加。
四、原则上,单次学术交流活动时长不少于1小时,研究生应全程参加,中途不得退场,每超过半天的活动可多记入1次,具体根据会议内容由学部确定;列入《学科前沿专题课程》的讲座不重复统计。
五、根据会议性质、场地大小等因素,会议组织方可自主确定参会规模,必要时提前组织研究生进行参会预约;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,增强校区间的交流与协作。
六、为加强对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管理,保证学术活动质量,学部指派专人负责,对研究生每次参加的学术活动进行考核登记,并及时公布。
1、学术交流活动必须研究生本人全程参加,每次听取学术报告前,组织研究生进行签到,报告后进行签退,签到表经学生负责人、学术活动组织负责人、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后留档。
2、每次听取学术报告时,研究生需携带《学术活动报告记录表》(附件1)及时进行记录,每学年末经导师审核签字后,提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后留档。
3、在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前,需填写《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》(附件2,含个人主讲专题讲座记录、参加学术活动记录),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,学部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留档,同时将PDF版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,由学部、学校审核。凡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,将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。
以上材料作为研究生学位授予、年度综合评价量化等事项的重要依据,若缺失将不予认可。
七、学术交流活动不得出现长时间无故缺席、参会代签、活动报告抄袭、扰乱活动秩序等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的行为,一经发现,对个人给予通报,并严肃处理。
八、研究生作学术讲座选题要有创新,陈述要精练,层次分明,思路清晰,表达清楚。指导教师对学生报告活动的内容负责审核,并提前1周将报告人、报告时间、地点、报告题目及参加人员报至研究生教学秘书,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视情况纳入“云枢讲坛”学术活动,并及时面向研究生通知公告。在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时,研究生将主讲专题讲座情况记录至《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》后提交。
九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、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,并能在高水平会议上作报告,会议主题及报告内容需与所学专业方向密切相关。外出参会,研究生需在《学术活动报告记录表》中详细记录参会内容,并附参会通知、议程、报道及照片等材料,由学部进行认定。
十、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学部2022级及以后博士、硕士研究生;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前期已按上述要求参加的学术活动经认定后可纳入统计;本规定由学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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